2015年9月19日,日本国会参议院通过了新《安保法案》。虽然从形式上和平宪法并没有被推翻,但是日本动用武力的条件被大幅放宽,甚至有人分析认为日本已经在事实上获得了“发动战争的权利”,向着“所谓的正常国家”的方向又迈进了一步。
一直以来,只要把“日本”和“正常国家”这两个词放在一起说,就一定会在华语圈招致反感和谩骂,就好像这件事和“乱伦”一样的大逆不道,即使只是从嘴里说出也足够令人身染污秽了。这倒是不难理解,就算在声称“天赋人权”和“人人平等”的西方社会,大部分人也还是不会把有重罪前科的人当做普通人来看待。日本在二战中犯下的罪行还不算太遥远,被人“歧视”也只能说是咎由自取。
然而,冷静地考虑一下,这种思考不但在道义上未必站得住脚,对中国本身也绝非有益。
作为二战的“战败国”,日本被“剥夺”了一些权利,其中就包括了“发动战争的权利”。这个无可厚非。要是一个人抢劫伤人,他会被关进监狱,剥夺自由;国家犯下战争罪行自然也应该受到一定程度的惩罚,以作警示——有人认为这些惩罚是为了防止再犯,这个太天真了点,看看凡尔赛体系下的德国就明白了。
对于刑罚来说,总有一定的期限。因为人的寿命有限,所以才会有“无期徒刑”的存在,因为“无期”实际上也存在期限(到生命终止)。但是国家没有寿命的限制,你不可能让它永远顶着一个“战败国”的帽子,当一辈子“国下国”。当年确实曾经有过直接判日本“死刑”(美苏英中,分区占领)的提案,如果能实现的话,现在也可以省去很多麻烦;不过毕竟最后成了泡影,如今再来抱怨也是枉然。
[…]
近期评论